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费用的承担方通常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确定。以下是主要情况的总结:
1. 合同约定优先
• 根据《政府采购法》及《民法典》,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验收费用的承担方式。若合同已约定由采购人或供应商承担,则按约定执行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通常包含验收相关费用。

2. 无合同约定时的默认规则
• 采购人承担:一般情况下,采购人(政府部门)负责组织验收,相关费用(如专家评审、第三方检测)通常由采购人从财政预算中列支,符合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关于验收的规定。
• 供应商责任情形:若因供应商问题(如质量不达标)导致复验,费用可能由供应商承担。
3. 特殊情况处理
• 财政资金规范:采购人支付费用需符合财政支出规定,确保资金使用合法。
• 不可预见费用:合同未约定且无明确责任方时,双方可协商解决或依据公平原则分担。
4. 法律依据
• 《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一条要求合同明确验收标准。
• 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五条强调采购人验收职责。

建议: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关注验收条款,采购人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费用分担规则,避免后续争议。发生争议时,可依据合同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