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方验收

第三方验收费用可以分期支付吗?分期付款与验收挂钩规则_常见问题_建正检验检测

#常见问题 ·2026-10-13 08:42:23

摘要

第三方验收费用可以分期支付,但分期支付的条件必须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。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明确规定,采购人“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划分合同履行阶段,明确分期考核要求和对应的付款进度安排”。海南省的规定进一步明确:“涉及分期验收付款的项目,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分期验收报告”。河北省某采购文件要求“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”。实践中,分期支付常见的节点安排包括:按进度节点支付(基础完成付20%、主体完成付50%、竣工验收合格付80%、审计完成后付清尾款);或按验收阶段支付(钻孔验收后付30%、验收合格后付至90%、余10%作为质保金)。本文梳理分期支付的政策依据、常见节点设计、合同条款设计和操作要点,供采购人参考。

分期支付有政策依据吗?

有。财政部文件明确支持分期支付。

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1〕22号)第二十三条规定,合同文本应当包含“付款进度安排、资金支付方式”。同时明确规定:“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划分合同履行阶段,明确分期考核要求和对应的付款进度安排。”

海南省的规定更为具体:“履约验收合格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。验收合格的,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、退还履约保证金,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。涉及分期验收付款的项目,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分期验收报告。 ”

分期支付的核心原则是什么?

核心原则:付款进度必须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。

河北省某政府采购采购文件明确要求:“分期付款:(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,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)”。

这意味着:不能只按时间节点付款,必须将付款与验收结果绑定。比如“合同签订后付30%”可以,但“项目验收合格后付50%”才是与验收挂钩的正确做法。

分期支付的常见节点怎么设计?

从各地实践看,分期支付的节点设计主要有三种模式:

模式节点设计适用场景案例参考
按工程进度节点基础完成付20%、主体完成付50%、竣工验收合格付80%、审计完成后付清工程类检测项目巢湖市中医院项目
按验收阶段钻孔验收后付30%、验收合格后付至90%、余10%质保金服务类检测项目河北省某合同范本
按时间+验收组合上线确认后付45%、验收合格后付50%、验收合格满3年后付清信息化项目卫辉市某项目

巢湖市中医院项目的分期支付条款最为典型:“检测服务费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支付,基础完成并通过验收后,支付至检测合同总价的20%;主体完成并通过验收后,支付至检测合同总价的50%;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,支付至检测合同总价的80%;经结算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。”

合同条款设计建议

建议一:在合同中明确各期支付条件与验收挂钩。

参考河北省采购文件的要求,逐期明确“支付比例+支付条件”。例如:“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,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%”。

建议二:明确分期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。

海南省规定“涉及分期验收付款的项目,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分期验收报告”。采购人应在合同中约定:供应商申请当期付款时,须提交对应阶段的分期验收报告。

建议三:设置合理的质保金或尾款。

河北省某合同范本的做法值得借鉴:“钻孔验收后30日内付30%;经甲方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至90%;剩余10%作为质保金,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。”

建议四:验收不合格的,当期款项暂停支付。

海南省规定:“验收不合格的,采购人应当终止资金支付,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进行处理。”

分期验收与分期付款的关系

鹤壁市的规定明确了分期验收的适用场景:“分期验收适用于‘一次采购、按期续约,采购合同一期一签’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和履约周期较长需分期管理的采购项目。分期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应当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明确。分期验收不合格的,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要求供应商整改或依约定解除合同。”

核心逻辑是:分期验收报告是分期付款的前提条件。没有合格的分期验收报告,就没有当期付款。

常见问题(FAQ)

Q:第三方验收费用可以分期支付吗?

A:可以。财政部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》规定采购人“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划分合同履行阶段,明确分期考核要求和对应的付款进度安排”。

Q:分期支付的条件是什么?

A: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。涉及分期验收付款的项目,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的分期验收报告。

Q:常见的分期支付节点怎么设计?

A:常见模式包括:按工程进度节点(基础完成付20%、主体完成付50%、竣工验收合格付80%、审计完成后付清);或按验收阶段(钻孔验收后付30%、验收合格后付至90%、余10%质保金)。

Q:分期验收不合格,当期款项能付吗?

A:不能。海南省规定“验收不合格的,采购人应当终止资金支付”。

Q:分期支付需要约定质保金吗?

A:建议约定。河北省某合同范本约定“剩余10%作为质保金,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”。卫辉市某项目约定“验收合格满3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全款”。

Q:分期付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吗?

A:是。财政部规定合同文本应当包含“付款进度安排、资金支付方式”。河南省某采购文件要求“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”。

引用文献

[1] 财政部.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(财库〔2021〕22号)[EB/OL]. https://www.gov.cn/gongbao/content/2021/content_5623061.htm

[2] 海南省财政厅.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相关规定[EB/OL]. http://d-mof.hainan.gov.cn:6443/u/cms/www/202412/2411070411tg.pdf

[3] 河北省政府采购采购文件(分期付款条款)[EB/OL]. https://www.ccgp-hebei.gov.cn/BidWinAnncFiles/8e37661c-4617-acab-298f-0431c78045c5.pdf

[4] 巢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.巢湖市中医院新建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答疑[EB/OL]. https://ggzy.hefei.gov.cn/EpointWebBuilder/WebbuilderMIS/attach/downloadZtbAttach.jspx?attachGuid=0f60200b-463d-444f-ba1f-46cf46474bb9

[5] 河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(分期支付条款)[EB/OL]. http://www.ccgp-hebei.gov.cn/BidWinAnncFiles/7b0562d9-2768-4fc4-a828-8ce872721cdf.pdf

[6] 鹤壁市财政局.鹤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操作指引[EB/OL]. https://pingdingshan.zfcg.henan.gov.cn/webfile/hebi/rootfiles/2025/01/06/1736128030000629-1736128030003787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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