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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验还是不合格怎么办?终止合同、报告财政与追责路径_常见问题_建正检验检测

#常见问题 ·2026-10-14 08:26:40

核心处置路径:终止合同 → 报告财政部门 → 追究违约责任。

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分析文章明确:“当合同无法整改,继续履行会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,采购人应当果断终止合同,予以公示,并报财政部门备案。对于合同终止所造成的损失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若双方均存在过错,则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

“复验仍不合格”属于“合同无法整改”的典型情形。此时,采购人不应再继续要求供应商整改,而应启动合同终止程序。

终止合同后,采购人需要向哪个部门报告?

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,并将供应商不良行为纳入记录。

中国政府采购报指出:“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、虚假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整改而解除合同的,上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,并由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”

西藏自治区规定,供应商存在“不履行合同义务,情节严重的”“在数量、质量、技术、服务、安全、标准、功能、工艺等方面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,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”“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”等行为的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。

报告事项内容要求政策依据
合同终止情况终止原因、终止时间、已采取措施中国政府采购报
供应商违约事实复验不合格的具体情形、整改情况西藏自治区规定
损失情况采购人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中国政府采购报
建议处理事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、行政处罚建议中国政府采购报

供应商会面临什么处罚?

可能面临罚款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、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。

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,供应商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”,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
西藏自治区规定,供应商不良行为包括“擅自变更、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”“不履行合同义务,情节严重”“在数量、质量、技术、服务、安全、标准、功能、工艺等方面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,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”“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”“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,实施虚假履约验收”等情形。

贵州某烟草采购规定更为严格:“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且拒不整改,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”,实施禁入措施,情节较轻的禁止1年,情节较重的禁止3年,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。

合同解除后,采购人能否另行委托他人完成?

可以。合同中应提前约定这一权利。

北京市某合同范本约定,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后,“采购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,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供应商施工。采购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,有权扣留使用供应商在现场的材料、设备和临时设施。但采购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”。

操作建议:在合同中约定“供应商复验仍不合格的,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,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,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项中扣除”。

合同解除后,已支付的款项怎么处理?

供应商应退还应退款项,并承担违约责任。

山西省某合同范本约定:“供方在15日内未整改完毕,需方有权采取以下方式:(1)向供方退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,供方应当退还相应的已付货款及利息,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3%的违约金。(2)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解除合同,自通知到达供方之日起合同解除,供方应当退还需方全部已付货款及利息。同时,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5%的违约金。”

处理流程速查表

环节操作要点政策依据
确认复验仍不合格验收报告如实记录,双方签字确认西藏自治区规定
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供应商,公示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中国政府采购报
报告财政部门报告违约事实、损失情况、处理建议中国政府采购报
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财政部门依法列入并公告西藏自治区规定
追究违约责任主张违约金、赔偿损失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七十七条
另行委托完成依据合同约定或重新采购北京市合同范本

常见问题(FAQ)

Q:复验仍不合格,采购人应该怎么做?

A:终止合同、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、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。中国政府采购报指出“当合同无法整改,继续履行会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,采购人应当果断终止合同,予以公示,并报财政部门备案”。

Q:复验不合格,采购人可以向财政部门报告什么?

A:报告违约事实、损失情况、处理建议。中国政府采购报指出“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、虚假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整改而解除合同的,上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”。

Q:供应商复验不合格会面临什么处罚?

A:可能面临罚款、列入不良行为记录、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贵州某烟草采购规定“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,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”,实施禁入措施。

Q:复验不合格,采购人可以另行委托他人完成吗?

A:可以。北京市某合同范本约定“采购人可派员进驻施工场地,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供应商施工”,且“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”。

Q:合同解除后,已支付的款项怎么办?

A:供应商应退还应退款项,并支付违约金。山西省某合同范本约定“供方应当退还需方全部已付货款及利息。同时,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5%的违约金”。

Q:复验不合格,采购人需要通知供应商吗?

A:需要。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,说明终止原因和依据。中国政府采购报指出“终止合同,予以公示,并报财政部门备案”。

引用文献

[1] 陈柏青.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不合格怎么办[N].中国政府采购报,2025-08-15. https://www.ccgp.gov.cn/llsw/202508/t20250815_25167857.htm

[2]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.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[EB/OL]. http://www.ccgp-xizang.gov.cn/freecms/download.do?fileid=e690da37-9c95-4d82-9733-ff0451ad0ca1

[3] 贵州烟草商业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管理办法[EB/OL]. https://ggzy.guizhou.gov.cn/hallweb/hall/attach/nosession/download?attachId=8a8bb7d791b12a820191bbe03bb12ba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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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5] 山西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(验收不合格处理条款)[EB/OL]. https://sx2gov2open2doc.uos.sxzfcg.zcygov.cn/1023FP/undefined/149900/2126000000067927/20249/2c5b26d3-df53-4dfb-b43a-ae9a6e663238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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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7] 中国政府采购报.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不合格怎么办[N]. 2025-08-15. https://www.ccgp.gov.cn/llsw/202508/t20250815_25167857.htm

[8] 贵州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(验收不合格解除合同条款)[EB/OL]. https://ggzy.guizhou.gov.cn/hallweb/hall/attach/nosession/download?attachId=8826bde5-84ef-4d84-9099-c5aa90c06a4d

[9] 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(验收不合格处理条款)[EB/OL]. http://sdgp.sdcz.gov.cn/sdgp2017/upload/attach/20240913165255_2000346503.pdf

[10] 江苏省财政厅.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(苏财规〔2024〕7号)[EB/OL]. http://www.jiangsu.gov.cn/art/2025/2/5/art_64797_11485639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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